央視網消息:近期,北京首例寵物犬中毒刑事公訴案一審宣判,被告人張某華因在小區公共區域投毒致9條犬只死亡,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
此案如同多棱鏡,折射出城市化進程中“人寵共生”所面臨的深層治理挑戰。隨着寵物深度融入家庭、“它經濟”蓬勃發展,如何平衡公共安全與居民權益,構建和諧社區,成為基層治理與法治建設的重要議題。
為此,央視網《寵業觀察》欄目特邀專家學者、法律人士、社會組織及行業從業者,從源頭管理、法律完善與社會共治等多維度展開探討,為推動形成“人與人、人與動物、人與環境”良性互動的文明生態提供思考與建議。

司法守護公共安全,丈量社會文明刻度
“本案刑事判決對被告人行為的定性是準確的。”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孟強一針見血地指出,在公共區域投毒,不僅危及動物,也對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構成威脅,行為同時侵害他人財産權與公共安全。
該判決在司法實踐與社會治理層面均具有標杆意義。北京市政協委員、北京市帥和律師事務所主任沈騰分析道:“以往毒殺寵物行為常被認定為‘故意毀壞財物罪’,未能充分評估其對公共安全的危害及寵物的情感價值。本案以‘投放危險物質罪’定罪,明確了此類行為的嚴重性,為同類案件提供了清晰指引。”
法律對行為的界定與約束,往往映照着社會文明的刻度。全國人大代表、安徽省農業科學院副院長趙皖平長期關注動物保護議題,作為連續八年提交相關議案的代表,他認為此類案件有助於提升社會對動物生命尊嚴的認知,凝聚保護動物的共識,推動形成更為友善的文明生態。趙皖平表示,在未來的履職期間,將繼續致力於反虐待動物及動物保護議題的推進。
案件熱議的背後,寵物經濟的興起正深刻重塑人與動物的關係。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副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助理研究員王金水指出,“它經濟”蓬勃發展正催生“它社會”形成,這對社會治理提出了雙重要求:既要加強行業監管,規範寵物食品、醫療等領域,保障動物福利;也要明確不同主體責任——寵物傷人擾民,飼養人須承擔首要責任;人類傷害虐待動物,則須依法依規懲戒。

(資料圖:首都愛護動物協會動物福利宣傳教育中心。圖片來源於首都愛護動物協會。)
針對這一社會治理新命題,長期深耕動物保護領域的從業者有着深刻的體悟。首都愛護動物協會副理事長、動物保護公益講師於紅梅結合多年實踐經驗指出:動物保護應“以道德為底線,以法律為紅線。”她表示,協會長期致力於動物福利宣傳與教育工作,未來也將持續通過宣傳教育推動觀念進步,並在法治共建與倫理倡導之間尋求更深入的融合路徑。
溯源化解人寵矛盾:精細化管理與心理干預並重
人寵矛盾本質上是人際矛盾的社會投射。“正如判決書中所指出,近年來因犬只飼養引發的矛盾糾紛呈增長態勢,人與犬的衝突本質上折射出了人與人的矛盾。”孟強精準點破了矛盾的核心。王金水也分析説,此次案件很大程度上源於養寵人與非養寵人之間的矛盾。沈騰進一步闡釋,判決書中“社區安定包含人與動物和諧共生”的表述,為理性解決人寵矛盾提供了價值引導。
人寵矛盾日常摩擦的累積,正悄然侵蝕社區和諧。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馬亮在長期觀察中發現,不文明養寵行為已成為鄰里關繫緊張的重要誘因,甚至演變為基層治理中一道棘手難題。“若不加以有效治理,瑣碎矛盾也可能升級為不可挽回的悲劇。”
中國政法大學社會學院副教授鄭紅麗從心理學角度指出,公共空間無差別投毒行為,可能與“反社會人格”等傾向相關,表現為冷漠、規則意識淡薄、以自我為中心,並傾向於通過破壞性行為進行宣泄。“但從個體心理切入理解本案,絕不意味可忽略社會治理的責任。”她強調,對此類事件,社會應建立“早發現、早預防”機制。

(資料圖。療愈犬與志願者互動,人寵和諧相處充滿暖意。圖片來源於首都愛護動物協會。)
社區作為矛盾化解的第一線,無疑是溯源治理的核心陣地,而精細化管理則是破解難題的關鍵抓手。馬亮建議,基層組織應建立全鏈條的寵物管理與服務機制:在入口端做好寵物飼養登記,實行 “一寵一證” 制度,確保轄區內寵物底數清、狀態準、問題明;在服務端提供配套便利,比如在社區合理布設寵物糞便清理設施;在糾紛端強化調解功能,當鄰里因寵物問題産生矛盾時,及時介入疏導,避免矛盾發酵升級。
沈騰提出“網格化+專責化”思路:劃定寵物活動專屬區域,設立專項調解委員會,建立投毒等風險舉報專線。王金水認為,物業應與社區協同,在提供友好環境同時明確行為規範。孟強特別提醒,物業應履行管理義務,在重點區域加強巡查,及時勸阻不文明行為,遇突發事件快速處置。
鄭紅麗建議,在調解中引入心理學方法,並完善社區、物業、派出所的信息聯動,對長期投訴多、人際關繫緊張的個體進行合法審慎的風險評估與干預。於紅梅表示,首都愛護動物協會計劃通過更廣泛的社會宣傳,助力構建人寵和諧社區,推動形成契約精神、生命教育與社區共治的文明氛圍。
多元共治:繪就人寵和諧共生新圖景
回歸案件本質,如何從源頭化解衝突,成為多方關注的焦點。如果説精細化管理與心理干預是化解人寵矛盾的 “對症之策”,那麼構建法律、社區、社會多方協同的治理體系,則是實現人寵長期和諧共生的“固本之道”。
在制度層面,完善的法律規範與有效的執法機制是不可或缺的基礎。馬亮強調,當前亟需推動寵物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的更新與完善,將動物福利理念融入制度設計,切實保障養寵者的合法權益。法治宣傳與政策引導也需同步加強,營造人與寵物和諧相處的良好社會環境。
沈騰從法律實施的精細化角度提出具體路徑:建立協商共治機制,制定《社區文明養寵公約》,細化遛寵時間、牽繩長度、糞便清理等標準,使“軟約束”轉化為社區共同準則等。針對寵物受害後的維權,沈騰建議:第一時間報警並保存證據;主張財産損失及精神損害賠償;通過植入芯片、辦理登記等措施,降低維權成本。
源頭防範是化解矛盾的關鍵,而執法力量的介入則是源頭治理的重要保障。孟強指出,需要公安機關、負有養犬管理職責的行政部門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等機構和人員定期開展執法巡查,整治違規飼養行為,檢查登記、年檢、免疫等情況,從規範行為入手預防矛盾。

(資料圖。療愈犬與志願者互動,人寵和諧相處充滿暖意。圖片來源於首都愛護動物協會。)
企業與社會組織亦是治理體系的重要力量。佩蒂股份董事長陳振標表示,企業應成為“人寵友好”解決方案的提供者與創新引擎,通過産品、服務與模式創新回應社會需求。他認為,“人寵友好”能提升城市文明溫度與治理精細化水平,推動産業向安全、健康、可持續的高質量發展,促進家庭幸福感與責任感的培育。這三者共同勾勒出一個更有溫度、更可持續的社會圖景。
社會組織則在立法推動、理念傳播與實踐落地中扮演着橋梁紐帶的重要角色。於紅梅介紹,在反虐待動物法尚未出台的背景下,首都愛護動物協會持續通過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交相關建議,推動動物保護立法進程。未來,協會將進一步聯合各地力量,致力於在地方養犬管理條例中納入“嚴懲遺棄”條款,並推動芯片溯源管理等制度落地,從法治層面築牢動物保護的屏障。
結語:在細微處構建文明共生
破解人寵矛盾,是一場考驗城市治理精細化水平與社會包容溫度的綜合答卷。當法律長出“牙齒”捍衛底線,當社區充滿“溫度”化解心結,當企業扛起責任推動創新,當公眾懷揣善意付諸行動,一個權責清晰、服務完善、治理精細的共生系統便能逐步建成。
公眾的理念轉變與行為自覺,是實現人寵和諧的最終落腳點。王金水的觀察一語中的:“構建人與動物和諧共生的前提,是觀念層面的更新——應認識到寵物作為情感陪伴的特殊屬性,將其真正納入社會治理視野。”
觀念的轉變,最終要落地為具體的責任與行動。趙皖平的呼籲直指核心:“養寵人士手握的不僅是一根牽引繩,更是一份社會責任;非養寵人士也應秉持包容之心,你可以不喜歡,但不能傷害——投毒等行為是絕不能容許的犯罪。”
通往人寵和諧的路徑,就在日常的細微處:是養寵人手中收緊的牽引繩和俯身清理的動作,是鄰居聽到聲響時多一份的耐心與溝通的善意,更是衝突發生時雙方放下對立、選擇對話的理性。這些看似微小的選擇,共同編織出城市文明的細膩紋理,讓公共空間在秩序中保有溫度。
主編:勾一茗
記者:先藕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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