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節目主要內容: 案例一:男人參加單位應酬,喝酒後一夜未歸,被發現時已經死亡,認定為工傷;案例二:另一男子號稱“千杯不醉”,卻在陪同客戶喝酒後在賓館猝死,不予認定工傷。同樣因公酒後死亡,為何認定結果大相徑庭? (《法律講堂(生活版)》 20261009 酒後“工傷”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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