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司法部組織的2026年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在廣東省深圳市、珠海市舉辦,這是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政策入法後的首次考試。司法部專門組成巡考組赴考區巡考,現場檢查深圳、珠海考區考務情況,要求做好組織實施和服務保障,確保考試順利舉行。
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政策充分彰顯了中央堅定支持港澳法律界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的鮮明導向,是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推動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的標誌性成果。2020年試點啟動以來,司法部加強統籌謀劃,健全工作機制,會同有關部門穩步推進試點任務落實落地,700余名優秀港澳律師取得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證書,實現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全覆蓋,為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貢獻專業力量。
新修改的《律師法》於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明確將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政策從試點上升為國家法律制度,在港澳法律界引發熱烈反響,將吸引更多優秀港澳律師參與國家法治建設,為開創“一國兩制”事業高質量發展新局面作出新的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