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學禮出任維護國安部門負責人

發佈時間:2026-09-22 新聞來源:香港政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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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李家超按《香港國安法》第16條第二款,任命江學禮為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負責人,接替已退休的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簡啟恩,任命今日生效,江學禮同日宣誓就任。

  李家超表示,江學禮服務警隊長達30年,自《香港國安法》頒佈實施以來一直服務於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表現卓越、克盡厥職,具備出色領導才能,展現高度國家安全意識。

  李家超續説,江學禮一直意志堅定、無畏無懼,堅決維護國家安全,肯定他的工作,有信心他在新崗位能承擔更大責任,為維護國家安全作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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