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澳樓齡三十年以上的舊樓數千幢

議員建議建立動火作業審批機制

議員建議鼓勵工程承建商採用難燃或不燃的金屬棚架維修外牆

政府正完善樓宇外牆維修防火指引

梁鴻細
【本報消息】為強化使用中樓宇外牆維修工程的防火安全監管,特區政府跨部門小組正優化《使用中樓宇外牆維修注意事項指引(防火)》,進一步規範施工安全標準。議員梁鴻細認為,本澳舊區維修工程密集、居住與施工重疊風險高,是次優化指引具必要性與迫切性,有效補齊現行法律及行政監管盲點。建議當局補足施工高危環節規範、健全跨部門執法機制、推動指引制度化,從源頭杜絕火患。
填補長期監管盲區
本澳樓齡三十年以上的舊樓數千幢,集中於祐漢、新橋、下環等高密度舊城區,街巷狹窄、消防救援空間有限。隨着都市更新及樓宇維修資助計劃持續推進,全澳外牆搭棚維修工程數量料將大增。舊樓老化結合人口老齡化,住戶尤其是長者逃生能力弱,一旦外牆施工起火,火勢易沿棚架、圍網垂直快速蔓延,隨時釀成嚴重人命財産損失。因此,梁鴻細認為,政府推出專項防火指引,統一使用中樓宇維修施工標準,有效填補長期存在的監管盲區,具高度現實必要性與迫切性。
他分析,本澳現行防火及建築安全法規監管分割,《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技術規程》主要規範樓宇竣工後的固定防火設施;《建築安全與衛生章程》則以在建工程為主。然而,“使用中樓宇”外牆翻新與維保工程處於監管交叉重疊、居民作息與高風險施工同步進行,一旦失火,極易沿外牆垂直蔓延並灌入室內。因此,推出專項指引釐清標準,是填補監管漏洞的必要舉措。
訂立動火作業審批
對於新編製的“指引”明確棚架圍網、工地控煙、消防逃生係統覆檢等施工標準。梁鴻細認同具針對性,能對症解決外牆工程最常見的起火源頭,同時建議當局再補充四大關鍵監管盲點,細化施工細則。一是建立動火作業審批機制。外牆維修經常涉及燒焊、切割、打磨等高溫動火工序,現場火花飛濺風險極高,建議“指引”明確實施“動火許可制”,劃定獨立隔離施工區,施工點鋪設阻燃防火毯,並強制配備專職看火人員及便攜滅火器。
圍網阻燃認證抽檢
二是統一臨時用電及電氣安全標準,建議補充規範棚架臨時用電必須符合防水、防破損的防護等級,設置漏電斷路保護裝置,並命令收工後切斷外牆總施工電源。三是落實圍網阻燃認證與現場抽檢。四是建議補充嚴禁在棚架上過夜存放易燃危險品,規定每天完工後必須集中收納於地面專用金屬防爆防火櫃內。
編製大廈巡查指引
梁鴻細強調,單純倡導性指引約束力有限,要實現源頭減患,必須從制度、執法、設備、社區四方面完善機制。政府應透過“樓宇維修基金”提供資助傾斜,鼓勵工程承建商採用難燃或不燃的金屬鷹架。強化跨部門聯合突擊巡查機制,針對高密度舊區展開不定時抽查。
此外,他認為,大廈業主會與物業管理公司是大廈的第一道防線。當局應編製專門的“大廈巡查指引簡本”,要求承建商在施工前必須向管委會或住戶舉行火警逃生講解會;賦予大廈管理員或巡樓保安權力,若發現棚架堆積垃圾或工人吸煙,可即時通報並拍照取證,形成全民協防的社區安全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