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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研究所是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直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港澳研究所的主要職責是開展港澳政治、法律、經濟、社會、文化等問題研究,推進港澳與內地的交流與合作;編輯出版港澳研究類刊物;為社會提供相關培訓與信息諮詢服務。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招聘要求如下: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應屆碩士畢業生。
二、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應屆畢業生,必須同時具有學歷與學位證書,所學專業與崗位需求一致;
5、年齡不超過27周歲;
6、具備崗位要求的良好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7、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崗位及崗位要求
1.有較好的信息系統、網絡系統、信息安全、軟體工程等相關專業理論基礎、建設及運維實踐經驗;
2.具備一定的計算機軟硬體理論及維修經驗。
3.具備較強的組織協調和溝通能力,信息收集整合以及文字綜合能力,有較強的學習能力、創新思維以及執行力。
4.英語水平CET-6級以上
四、報名方式及時間
應聘人員可從即日起將《2016年應聘人員報名推薦表》(見附件)、學歷證明、學習成績證明、外語成績證明、身份證複印件等有關材料於2016年6月3日下午17:00前郵寄至:
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南街77號港澳研究所辦公室。
郵編:100045
電話:010-
68598896
68576818
五、考試和面試
(一)筆試
經資格審查,我們將於6月6日在本網站上公佈筆試人員名單,望大家留意。
筆試時間初步定於6月9日,筆試為一科,主要測試專業理論水平和相關應用能力。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崗位招聘人數的5倍人員參加面試;6月中旬在本網站上公佈面試時間和參加人員名單,望留意。
六、公示和聘任
對筆試、面試合格人員,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崗位招聘人數的1-2倍人員參加考核、體檢,並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查。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對擬聘用人員,按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從筆試、面試成績、體檢和考核都合格的人員中綜合考慮擇優確定,並在本網站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七、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報名截至時間以我所收到報名材料時間為準;郵寄信件須在左上角註明“應聘”字樣;
3、2016年6月3日下午17:00之後送達的《港澳研究所2016年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不再受理;
4、我所收到報名信息後,即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並於2016年6月6日通過本網站通知初選入圍人員參加考試時間;
5、應聘人員必須填寫聯繫方式,並保持聯繫暢通;
6、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
7、如有變動情況,我們將在本網站予以發佈,請關注。
附件:
《港澳研究所2016年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
港澳研究所2016年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
以上情況是否屬實:
畢業院校簽章
年 月 日
填表説明:
一 請填表人實事求是地填寫,以免影響正常聘用工作;
二 “生源”指大學生上大學前戶口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
三 “獎懲情況”包括考生大學期間的主要獎勵、懲處;
四 每位學生應將一張一寸免冠照片貼在此表“照片”欄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