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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公告2017年第86號 關於內地與香港、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投資協議》實施後有關備案工作的公告

商務部公告2017年第86號 關於內地與香港、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投資協議》實施後有關備案工作的公告

發佈時間:2018-01-26來源:商務部台港澳司網站 【字體:

【發佈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發佈文號】公告2017年第86號
【發佈日期】2017-12-20  

經國務院批准,內地與香港、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投資協議》(以下簡稱內地與港澳《投資協議》)分別於2017年6月28日、12月18日簽署,將於2018年1月1日起實施。為做好上述協議實施後香港、澳門投資者在內地投資企業的備案管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香港、澳門投資者根據內地與港澳《投資協議》在內地投資,所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備案,參照《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商務部令2017年2號修訂,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規定的程序及要求辦理。  

二、符合內地與港澳《投資協議》附件一規定的香港、澳門投資者,分別在上述協議中內地僅對香港、澳門開放的領域內投資,除在線提交《暫行辦法》第八條規定的文件外,還應在線提交內地與港澳《投資協議》規定的香港、澳門投資者證明文件。  

本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商務部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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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內地與香港、澳門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規範港澳服務提供者在內地對港澳開放的服務貿易領域投資備案管理工作,現公佈《港澳服務提供者在內地投資備案管理辦法(試行)》,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2018-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