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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同意香港恒生大學等香港三所高等學校在內地招收自費生試點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同意香港恒生大學等香港三所高等學校在內地招收自費生試點工作的通知

發佈時間:2019-01-28來源:教育部網站 【字體:

教學廳函〔2019〕7號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教育考試院(招辦):

2018年,經我部批准,香港恒生管理學院、東華學院、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等香港三所高校在內地有關省份順利開展了招生工作。香港恒生管理學院於2018年10月30日獲准更名為香港恒生大學。應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主管部門的要求,我部同意上述香港三所高等學校2019年面向北京、天津、河北、遼寧、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陝西開展招收自費生試點工作。相關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同意香港、澳門特區有關高等學校在內地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自費生的通知》(教學廳〔2011〕4號)執行。其中,香港恒生大學、東華學院、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的招生計劃數分別為150人、50人、50人。


教育部辦公廳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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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部門與國務院港澳辦有關協商意見,經研究,我部同意澳門城市大學自2012年起面向內地招收全日制自費本科生、預科生。2012年招生專業及計劃為:商學士學位課程80人,國際款待與旅游管理學士學位課程50人,大學預科生50人。

2012-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