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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的建議,國務院2022年4月7日決定:免去李家超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政務司司長職務。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的建議,國務院2022年4月7日決定:免去李家超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政務司司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