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 繁體

國家能源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供氣供電問題的諒解備忘錄

國家能源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供氣供電問題的諒解備忘錄

發佈時間:2008-08-01來源: 【字體:

受中央政府委託,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張國寶與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曾蔭權就向港供氣供電有關問題進行了會談。雙方達成如下共識:

一、香港的繁榮穩定符合祖國的根本利益,中央政府將繼續支持內地與香港特區的能源合作,確保長期穩定供應香港核電、天然氣,增加使用清潔能源,保持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

二、中央與香港特區政府支持中國廣東核電公司在原有協議基礎上,續簽20年供電協議,原則上供電量不低於現有供電水平,供電價格由企業間按商業原則商談。    

三、中央政府支持向香港供應天然氣。支持中海油在現有海上天然氣供應基礎上,續簽20年長期供氣協議,價格按市場原則確定。原則同意利用已規劃的西氣東輸二線,開展向香港供氣的可行性研究,在內地一側共同建設LNG接收站向香港供氣。支持相關企業統籌考慮海上、管道、LNG天然氣供應,就供氣量、氣價及供氣方案儘快達成協定。

下一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醫師在內地短期行醫管理規定(衞生部令第62號)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醫師在內地短期行醫管理規定》已於2008年3月12日經衞生部部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佈,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2008-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