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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決定

發佈時間:1990-04-04來源: 【字體:

(1990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和第六十二條第十三項的規定,決定:

一、自1997年7月1日起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

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區域包括香港島、九龍半島,以及所轄的島嶼和附近海域。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區域圖由國務院另行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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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決定。一、批准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關於設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的建議。

1990-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