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 繁體

國務院港澳辦 國務院台辦發言人就“九七”後港台海上航運問題發表談話

國務院港澳辦 國務院台辦發言人就“九七”後港台海上航運問題發表談話

發佈時間:1996-12-28來源:新華社 【字體:

新華社北京12月27日電  今天,本社記者就“九七”後港台海上航運問題採訪了國務院港澳辦、國務院台辦發言人。兩辦發言人發表了以下談話。

“九七”後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台灣地區的關係,是兩岸關係的特殊組成部分。去年6月,錢其琛副總理已宣佈了中央人民政府關於處理“九七”後香港涉台問題的基本原則和政策。這些基本原則和政策,有利於“九七”後港台兩地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保持現有的各種民間交流交往關係,包括經濟文化交流、航運交通和人員往來。

根據上述原則和政策,“九七”後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台灣地區的空中和海上運輸航線,將在一個中國原則下,按“地區特殊航線”管理,港台兩地間的海、空航運交通,應依照雙向互惠的原則進行。跨越“九七”的港台間空中航運交通,已經有了安排。在港台間海上航運方面,“九七”後,在台灣註冊的船舶進入香港港口時,所懸挂的旗幟不得出現“兩個中國”問題。在香港註冊的船舶進入台灣港口,應受到互惠對待。我們相信,“九七”後港台兩地海上航運交通,在一個中國原則下維持維持正常運行,有利於港台兩地經濟共同發展,這是符合香港同胞和台灣同胞的利益的。

下一篇: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發表談話全面介紹七月一日後有關香港居民國籍和居留權問題的政策

本報北京四月十三日訊日前,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王鳳超,在香港談及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後解決香港居民的國籍和居留權問題的原則,廣大港人對國家制定的這方面政策表示歡迎,同時也提出了一些他們還不很清楚的問題。為此,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今天在此間全面介紹了有關香港居民的國籍和居留權問題的政策。

1997-04-14